2010年中国修订器官移植条例

 发布者:LuoYLXSB  发布时间:2010年3月6日 
 
来源:google

    2010年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上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将明确由中国红十字会负责宣传、动员器官捐献以及器官分配工作,同时建议让市民自己选择临床死亡的标准,逐步建立起从“心肺死亡”捐献到“脑死亡”捐献的器官捐献认定体系。

  据了解,中国每年大约有150万人因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移植,而公民逝世后捐献器官的人数一共只有百余人,由于缺乏规范、完善的捐献体系等方面的原因,中国器官组织捐献工作落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不利于对患者的救治。

  “此次修订将首次明确由中国红十字会负责器官捐献以及器官分配工作,这充分结合了中国国情,在世界上也是史无前例的。我们将它命名为‘生命永存’。目前,卫生部已经和相关部门领导进行了沟通,将在本次大会上提交提案,如果顺利,希望在今年能够启动修订。”黄洁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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